株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4-01-29信息来源: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本报告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结合我局信息公开工作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报告主要包括:总体情况、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行政机关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11日至202312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局重点工作任务,不断拓展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公开制度,强化公开监督,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

)主动公开情况。株洲市应急管理局以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为载体,按规定向社会主动公开工作动态、部门文件、政府集中采购、部门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预算、人事信息等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信息透明度日益提升。主动公开重要政务信息467余条,重要政策解读18条。借助新媒体“株洲应急管理”微信公众号发布重要信息395余条。加强“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创新开展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积极参与株洲市首届“政务公开主题日”活动,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通过现场布展、设置通过一系列精彩纷呈的活动掀起安全宣传咨询热潮。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工作机制,全年收到和处理信息公开申共8件,均按要求答复,其中予以公开3件,5件不属于我局职能范畴,不予公开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严格信息审核,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审核、信息保密审查、网站日常巡检及网络安全应对、上网信息复查、网站值班等管理制度,明确了网站管理与维护的岗位职责。切实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真实性和实效性。加强微信公众号和政府网站信息的管理,牢牢把握舆论主导权,不断提升新闻舆论传播力、引导力、影响力、公信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发挥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第一公开平台作用,及时更新门户网站信息内容,避免空白栏目、信息更新不及时等问题的出现,提高网站服务水平,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针对性和时效性。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处理错别字、错敏词、错链、无效链接以及高危漏洞,切实做好市应急管理局门户网站和政务新媒体账号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制度》《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文件中明确相关工作,监督保障措施持续发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尽管我局信息公开方面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存在主动回应的形式单一的问题,下一步将丰富公开渠道,本着规范、实用、简便、易行的原则,进一步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运用政务新媒体和各类新闻媒体进行回应,让企业和群众更好地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