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惠民政策清单(救灾)
发布日期:2022-06-08信息来源:
| 株洲市惠民政策清单(救灾) | |||||
| 填报单位: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 |||||
| 序号 | 政策名称 | 政策文件或依据 | 主要内容 | 政策终止执行时间节点 | 备注 |
| 1 | 自然灾害生活救助金(包括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 |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务院令第577号)(2019年修正)》 | 对因遭受自然灾害导致家庭生活困难的受灾人员进行基本生活救助(含因灾倒损住房恢复重建补助资金)。应急管理部门负责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 无 | |
| 填报说明:1.报送2018年1月1日—2021年12月31日应当执行的各级惠民政策;2.是否属于惠民政策由部门自行界定;3.部门所属二级机构执行的政策由部门统一清理、汇总、报送;4.政策依据填报文件名称及文号,无文件依据的填报会议纪要等其他具体依据;5.主要内容填报政策惠及对象、标准、时限及其他关键信息;6.部门无惠民政策填报“无”,加盖公章报送。 | |||||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