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市级领导包保矿山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4-01-18信息来源:
为进一步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及《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对全市尾矿库和市直管煤矿实行市级政府领导包保安全生产责任制。现将全市尾矿库和市直管煤矿市级领导包保人员名单和包保职责清单予以公告。如因分工调整则由相应变更领导履行包保责任,不再另行发文。
附件:1.株洲市领导尾矿库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明细表
2.株洲市领导煤矿安全生产包保责任明细表
3.市级、县级政府领导包保矿山和尾矿库安全生产主要工作职责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1月18日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