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核定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叁级达标企业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5-06-20信息来源:
根据《应急管理部印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应急〔2021〕83号)《湖南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的通知》(湘应急发〔2023〕6号)《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三级标准化定级工作的通知》(株应急发〔2025〕3号)有关规定,经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应急事务中心组织评审,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达标要求,现核准株洲兴隆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为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企业,有效期自制证之日起3年。
现予公告。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
2025年6月20日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