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人大代表第1014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18-03-13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谭智敏代表:

感谢你提出的《关于加大煤矿整合关闭退出奖补资金的建议》(第1014号)已收悉,建议中主要涉及二个方面的问题,一是建议市委市政府对攸县的煤炭产业加大政策倾斜;二是建议提高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标准。经株洲市安监局2018129日召开的办公会研究决定,现答复如下:

建议之一是市委市政府对攸县的煤炭产业加大政策倾斜。株洲市新一轮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行脱困发展工作已于20163月份正式启动,按照《湖南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及时制定出台了实施方案,即从2016年开始,利用3-5年时间,全市化解过剩产能150万吨,煤矿总数控制在40处左右,即退出关闭20个左右(该方案已报省煤关退办备案)。2017年,因全国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趋于严峻,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关于切实做好2017年—2018年去煤炭落后产能的通知》(湘煤关退〔20171号),将我市煤矿退出关闭指标增加了8个,增加到28个。

按照《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年去煤炭落后产能的通知>》(湘煤关退〔20171号)、《株洲市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7-2018年去煤炭落后产能的通知>》(株煤关退办发〔20172号)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保留煤矿复核认定有关事项的函》(湘煤关退办函〔20177号)的文件精神,要求我市上报保留煤矿名单,也就是要求我市上报2017年至2018年退出关闭煤矿矿井名单。目前我市煤炭关退办向株洲市进行了专题汇报,通过市政府同时向省政府和湖南省落后小煤矿关闭退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争取,希望加大对株洲市的政策倾斜,减少关闭退出的煤矿矿井数量。同时根据湖南省安监局等六委厅局《关于进一步淘汰落后产能促进煤炭行业安全发展的意见》(湘安监〔2017116号)的要求同意我市相邻煤矿进行资源整合,通过优胜劣汰退出落后产能。

建议之二是提高煤矿关闭退出奖补标准。按照《湖南省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湘财企201646)、《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湘财企201627)的要求,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采取梯级退坡原则进行奖补,2016年按照《湖南省小煤矿关闭退出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湘财企201454)奖补标准的90%2017年按照奖补标准的80%2018年按照奖补标准的70%。株洲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多次利用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组织联合督查组之机或专题向省政府建议,越到后面关闭难度越大,地方财政压力越大,建议取消递减政策,减轻地方财政压力。如湖南省政府从2016年开始,采取产能购卖方式,按照地方标准一次性奖补到位,因资料不全,至今没有拨付到位;二是株洲市政府从2014年开始,一直就是一个标准,没有采取梯级退坡原则。

 

承办负责人:刘映雷

    人:赵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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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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