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发布日期:2013-08-31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湖南省小型露天采石场矿长
保护矿工生命安全七条规定
一、必须证照齐全,严禁无证照或者证照失效非法生产。
二、必须在批准区域按设计分台阶(分层)开采,严禁掏挖或“一面墙”开采。
三、必须按规定采用中深孔爆破,确保安全距离满足要求,严禁采用扩壶爆破、掏底崩落。
四、必须系安全带进行排险作业,严禁站在危石、浮石上作业、悬空作业、在同一坡面上下同时作业。
五、必须采用机械方式、严禁使用爆破方式进行二次破碎。
六、必须采用机械铲装作业,严禁使用人工装运矿岩。
七、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确保员工培训合格、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指挥。(非煤矿山科编辑)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