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年1~4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7-05-08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安办发〔2017〕18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2017年1~4月份全市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情况通报如下:

一、事故基本情况

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5起,死亡5人,受伤13人,直接经济损失140.2万元。

1~4月份,全市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25起,死亡15人,受伤35人,直接经济损失181.68万元。

各行业事故分布情况:1~4月份,煤矿事故2起,死亡2人,同比增加2起,2人;建筑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减少1起,1人;道路运输业事故22起,死亡12人(含京港澳高速株洲天元区伞铺路段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同比减少62起,减少15人;其中:化工行业和农机分别下降100%,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生产经营性事故。

各地区事故分布情况:4月份,醴陵市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人数增加1人;天元区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人数持平;石峰区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人数持平;攸县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炎陵县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同比增加1起,1人;芦淞区生产经营事故为零,同比持平;株洲县生产经营事故为零,同比减少1起,1人;荷塘区生产经营事故为零,同比减少1起,1人;茶陵县生产经营事故为零,同比减少2起,1人云龙区生产经营事故为零,同比持平。各地区事故含辖区内高速公路事故,铁路路外事故。

较大及以上事故情况:1~4月份共发生较大事故1起,死亡4人。1月14日3时55分,在京港澳高速株洲天元区伞铺路段发生1起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4人死亡;其他行业领域未发生较大事故。

二、事故控制评价

醴陵市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天元区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石峰区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攸县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炎陵县发生生产经营事故1起,死亡1人。醴陵市、天元区、攸县、石峰区、炎陵县要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原因,尽快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强化安全教育培训,进一步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力度,进一步推动《株洲市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确保安全发展。

三、重点工作建议

4月,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但随着汛期、雷雨高温天气临近,各级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需要引起高度重视,要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安全生产系列会议、文件精神。同时,要认真抓好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年”活动,切实做好高温天气和汛期安全生产工作。高温天气和汛期是烟花鞭炮、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露天矿山、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事故的易发多发时期,各级各部门要针对高温天气和汛期特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重点行业领域,深入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和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监管执法行动,重点查办曝光一批典型案件,始终保持严管重罚的高压态势,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高温和汛期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

 

(此页无正文)

 

 

 

 

 

 

 

 

 

 

 

 

 

 

(信息公开形式:依申请公开)

 

抄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安委会相关成   

员单位,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县市区安监局。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5月4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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