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7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8-24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市局机关:
7月份,全市各级安监部门紧密结合本地的实际,积极开展专项安全隐患大整治行动,强力推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现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7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企业共1232家,均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自查隐患总数1782项,整改完成1747项,整改完成率98.04%;正在整改35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96%。各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是: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11项,整改完成211项,整改完成率为100%;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593项,整改完成585项,整改完成率为98.65%,正在整改8项,占隐患总数的1.35%;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86项,完成整改280项,整改完成率为97.90%,正在整改6项,占隐患总数的2.10%;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513项,整改完成501项,整改完成率为97.66%,正在整改12项,占隐患总数的2.34%;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79项,完成整改170项,整改完成率为94.97%,正在整改9项,占隐患总数的5.03%。
(二)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市局业务科室核定上报煤炭企业全市66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19家、烟花爆竹企业450家、非煤矿山企业173家、工贸企业324家,全部按时汇总上报。
(三)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抽查企业记分和处罚情况
1. 抽查情况
7月份,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共抽查企业381家,均按规定数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查企业数。
2.抽查企业记分、处罚情况
全市共抽查企业381家,记分32家。其中:工贸企业抽查115家,各记3分2家,记2分1家,记1分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查106家,各记3分6家,各记1分3家;非煤矿山企业抽查69家,各记3分9家;烟花爆竹抽查62家,各记3分4家,记2分4家,各记1分2家;煤炭企业抽查29家,记2分1家,各记1分2家。具体记分、处罚情况见附件1。
二、整改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安监局和煤炭局(办)对2015年6月份辖区内被记分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均向市局详细反馈了整改信息。
三、要求
1.高温季节,不安全因素多,全市安监(煤炭)部门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密结合省局《关于集中开展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措施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湘安监﹝2015﹞28号)文件精神,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重点督促企业认真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真正做到真查真改,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2.根据月报情况,各级认真组织了抽查,抽查企业数量多,并且依法加大了对企业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醴陵市、茶陵县、攸县三县市,在执法过程中,能依法组织检查,对企业的违法行为敢于动真的,来硬的,处罚案子明显增多,事故隐患得到了有效整治。高温季节,各级要切实督促指导企业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加大事故隐患的治理力度,确保高温季节各项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严厉打击各种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下半年,全市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严防死守,确保不发生较大以上事故,努力减少一般事故的发生。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分、处罚情况月报汇总表
2.8月份全市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重点抽查企业汇总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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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8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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