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5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6-1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2015年5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市局机关:
5月份,全市各级安监部门持续保持高压态势,紧密结合上级督查调研、计划执法、明查暗访、专项整治、日常检查等形式,强力推进企业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监管部门执法力度大,企业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明显增强,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整治,确保了全市安全生产持续好转。现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5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企业共1278家,均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自查隐患总数1882项,整改完成1859项,整改完成率98.78%;正在整改23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22%。各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是: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684项,整改完成680项,整改完成率为99.42%,正在整改4项,占隐患总数的0.58%;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88项,完成整改286项,整改完成率为99.31%,正在整改2项,占隐患总数的0.69%;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26项,整改完成224项,整改完成率为99.12%,正在整改2项,占隐患总数的0.88%;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542项,整改完成531项,整改完成率为97.97%,正在整改11项,占隐患总数的2.03%;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42项,完成整改138项,整改完成率为97.18%,正在整改4项,占隐患总数的2.82%。
(二)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市局业务科室核定上报煤炭企业全市7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19家、烟花爆竹企业494家、非煤矿山企业173家、工贸企业321家,全部按时汇总上报。
(三)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抽查企业记分和处罚情况
1. 抽查情况
5月份,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共抽查企业367家,均按规定数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查企业数。
2.抽查企业记分、处罚情况
全市共抽查企业367家,记分43家。其中:工贸企业抽查110家,记2分1家,各记1分5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查102家,各记3分2家,各记1分9家;非煤矿山企业抽查57家,各记3分4家,记2分1家,各记1分3家;烟花爆竹抽查51家,记6分1家,各记3分8家,记2分1家,各记1分4家;煤炭企业抽查47家,各记3分3家,记1分1家。具体记分、处罚情况见附件1。
二、整改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安监局和煤炭局(办)对2015年4月份辖区内被记分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均向市局详细反馈了整改信息。
三、要求
1.进入高温季节,不安全因素增多,全市安监(煤炭)部门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督促企业认真整治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真正做到真查真改,进一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确保生产安全。
2.根据月报情况,各级认真组织了抽查,抽查企业数量多,对存在隐患的企业及时依法下达了限期整改指令,请各执法部门,根据整改时限认真按时组织复查,经复查整改不到位的,一律从严处罚,凡因查处整治工作不落实而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的,将从严追究责任。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分、处罚情况月报汇总表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存在问题企业情况整改要求汇总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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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6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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