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3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5-04-2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关于2015年3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

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市局机关:

3月份,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和市局机关,强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工作扎实,成效显著,从信息报送情况看,各级执法严,处罚力度大,一批违法违规企业依法进行了处理。现将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高危行业和工贸企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3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月报企业共1291家,除天元区安监局辖区内2家工贸企业(株洲红龙电工有限公司、金元(湖南)化学建材有限公司)未报外,其余企业均按规定时间汇总上报。自查隐患总数1567项,整改完成1535项,整改完成率97.96%;正在整改29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85%;未整改3项(攸县飞腾石料矿因企业停产,2项隐患未整改;醴陵市平云花炮出口厂组装车间通道堵塞未组织整改),占自查隐患总数0.19%。各行业自查隐患整改完成情况是:工贸企业,自查隐患总数554项,整改完成550项,整改完成率为99.28%,正在整改4项,占隐患总数的0.72%;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77项,完成整改273项,整改完成率为98.56%,正在整改4项,占隐患总数的1.44%;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178项,整改完成174项,整改完成率为97.75%,正在整改4项,占隐患总数的2.25%;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482项,整改完成465项,整改完成率为96.47%,正在整改16项,占隐患总数的3.32%,未整改1项,占隐患总数的0.21%;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76项,完成整改73项,整改完成率为96.05%,正在整改1项,占隐患总数的1.32%,未整改2项,占隐患总数的2.63%。

(二)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市局业务科室核定上报煤炭企业全市7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219家、烟花爆竹企业494家、非煤矿山企业175家、工贸企业332家,除天元区2家工贸企业未报外,其余企业全部按时汇总上报。

(三)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抽查企业记分和处罚情况

1. 抽查情况

3月份,各县市区局、煤炭主管部门、市局相关业务科室和市局执法支队共抽查企业371家,均按规定数量完成或超额完成抽查企业数。

2.抽查企业记分、处罚情况

全市共抽查企业371家,记分54家。其中:工贸企业抽查115家,记2分1家,各记1分11家;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查105家,各记3分3家,各记1分6家;非煤矿山企业抽查69家,各记3分3家;烟花爆竹抽查55家,记6分1家,各记3分18家,各记1分8家;煤炭企业抽查29家,各记3分2家,记2分1家。具体记分、处罚情况见附件1。

、整改落实情况

各县市区安监局和煤炭局(办)对2015年2月份辖区内被记分企业的隐患整改情况,均向市局详细反馈了整改信息。

三、要求

1.2015年,全市安监(煤炭)部门务必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全力推进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制度,全市企业要大力提升主体责任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各级执法部门一定要结合计划执法、专项督查、明查暗访等,把此项工作真正落在实处,促使企业在隐患排查治理中做到真查、真改,彻底消灭事故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2.各级统计要认真报送月报统计信息,按时完成报送。同时,各级安监(煤炭)部门,针对3月份记分和事故隐患未组织整改到位的企业,要重点抽查,依法从严处理。对天元区2家未报送月报的企业,天元区安监局要列入本月重点执法企业,拿出处理意见,说明未报原因,处理情况书面向市局汇报。

 

附件:1.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记分、处罚情况月报汇总表

      2.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存在问题企业情况整改要求汇总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5年4月16日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1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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