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与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14-11-2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2014年10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十月份事故情况
十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4起,同比下降12.96%;死亡4人,同比下降55.55%;受伤118人,同比上升35.63%,经济损失45.05万元,同比上升237.7%。
二、十月份各类事故行业分布情况
1.交通事故69起,同期65起;死亡3人,同期死亡9人; 受伤118人,同期87人;经济损失21.92万元,同期11.03万元。
2.消防火灾事故24起,同期43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为零;受伤为零,同期为零;经济损失3.13万元,同期损失2.31万元。
3.非矿山企业事故1起,同期为零;死亡1人,同期为零;受伤为零,同期为零;经济损失20万元,同期为零。
4.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三、十月份事故地区分布情况
1、株洲县伤亡事故25起,同期11起,同比增加14起;死亡1人,同期死亡为零,同比多死亡1人;受伤42人,同期受伤21人,同比增加21人。
2、醴陵市伤亡事故28起,同期23起,同比增加5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42人,同期受伤15人,同比增加27人。
3、攸县伤亡事故12起,同期18起,同比减少6起;死亡1人,同期死亡2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10人,同期受伤19人,同比少受伤9人。
4、茶陵县伤亡事故1起,同期3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为零,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期受伤2人,同比少受伤1人。
5、炎陵县伤亡事故7起,同期5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10人,同期受伤4人,同比多受伤6人。
6、芦淞区伤亡事故3起,同期15起,同比减少1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为零,同期受伤11人,同比减少11人。
7、石峰区伤亡事故8起,同期7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2人,同期死亡1人,同比多死亡1人;受伤8人,同期受伤8人,同比持平。
8、荷塘区伤亡事故4起,同期5起,同比减少1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为零,同期受伤2人,同比少受伤2人。
9、天元区伤亡事故5起,同期19起,同比减少14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2人,同比少死亡2人;受伤4人,同期受伤2人,同比增加2人。
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除非矿山企业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外,其他行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
11月份,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在开展多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认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停产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42号)文件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字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县级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明确意见,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得批准复工生产,未经批准复产的企业,擅自开工生产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交上级安监部门保存。对批准开工的企业,各级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防止因“抢工期、抢订单、抢进度”等导致超负荷生产、“带病”生产。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月3日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