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与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14-11-2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2014年10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一、月份事故情况

十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4起,同比下降12.96%;死亡4人,同比下降55.55%;受伤118人,同比上升35.63%,经济损失45.05万元,同比上升237.7%。

二、月份各类事故行业分布情况

1.交通事故69起,同期65起;死亡3人,同期死亡9人; 受伤118人,同期87人;经济损失21.92万元,同期11.03万元。

2.消防火灾事故24起,同期43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为零;受伤为零,同期为零;经济损失3.13万元,同期损失2.31万元。

3.非矿山企业事故1起,同期为零;死亡1人,同期为零;受伤为零,同期为零;经济损失20万元,同期为零。

4.其他工矿商贸企业未发生伤亡事故。

三、月份事故地区分布情况

1、株洲县伤亡事故25起,同期11起,同比增加14起;死亡1人,同期死亡为零,同比死亡1人;受伤42人,同期受伤21人,同比增加21

2、醴陵市伤亡事故28起,同期23起,同比增加5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同比少死亡1;受伤42人,同期受伤15人,同比增加27人。

3、攸县伤亡事故12起,同期18起,同比减少6起;死亡1人,同期死亡2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10人,同期受伤19人,同比少受伤9人

4、茶陵县伤亡事故1起,同期3起,同比减少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为零,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期受伤2人,同比少受伤1人

5、炎陵县伤亡事故7起,同期5起,同比增加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10人,同期受伤4人,同比多受伤6人

6、芦淞区伤亡事故3起,同期15起,同比减少12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为零,同期受伤11,同比减少11

7、石峰区伤亡事故8起,同期7起,同比减少1;死亡2人,同期死亡1人,同比多死亡1人;受伤8人,同期受伤8,同比持平

8、荷塘区伤亡事故4起,同期5起,同比减少1;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减少1人;受伤为零,同期受伤2人,同比少受伤2人

9、天元区伤亡事故5起,同期19起,同比减少14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2人,同比少死亡2人;受伤4人,同期受伤2,同比增加2人。

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10月份,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总体趋于平稳除非矿山企业发生1起事故,死亡1人外,其他行业均未发生死亡事故。

11月份,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以学习贯彻新修改的《安全生产法》为契机,开展形式、全覆盖的宣传教育活动的同时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认识,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主体责任的落实,加强政府监管强化监管责任的落实,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别是烟花爆竹企业,要严格按照《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烟花爆竹企业停产整顿工作的紧急通知>》(湘安办明电〔201442号)文件要求,企业复工复产必须由企业法人签字提出复工复产申请,经县级安监部门验收合格并签署明确意见,报经县政府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方可开工生产,安全生产条件不达标的企业坚决不得批准复工生产,未经批准复产的企业,擅自开工生产的,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交上级安监部门保存。对批准开工的企业,各级要加强日常安全监督,防止因“抢工期、抢订单、抢进度”等导致超负荷生产、“带病”生产。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1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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