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煤矿安全培训执法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8-14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市桃水煤矿:
根据湘煤办〔2013〕97号文件精神,省煤炭局将于8-9月份在全省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专项交叉执法检查。结合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实际,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检查时间
9月2日-9月6日
二、检查方式
分组交叉检查(怀化市煤炭工业局到我市检查)
三、检查内容
1、煤矿企业安全培训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安全培训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情况;安全培训档案建立与管理情况。
2、“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三项岗位”人员持证、复训情况;无证上岗情况。
3、全员培训情况。检查煤矿全员培训落实情况;初训和再培训落实情况;师傅带徒弟制度落实情况。
4、安全培训教学管理情况。检查安全培训的内容、时间是否符合大纲要求;档案管理情况;教考分离情况。
四、检查程序
1、听取汇报。听取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关于安全培训工作情况的汇报。
2、确定被检煤矿。采取随机抽选的方式确定检查煤矿。
3、查阅资料。查阅煤矿企业安全培训组织机构、规章制度有关文件及档案、资料等。
4、现场检查。重点检查“三项岗位”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全员培训合格上岗情况。
5、行政执法。对现场查出的违法违规行为,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行政处罚。
五、要求
1、高度重视。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专项交叉执法检查工作,要将通知精神传达到每一个煤矿,并先期派专人对辖区单位进行一次排查摸底,确保不出纰漏。
2、认真准备。此次检查由省局领导带队采取交叉检查的方式进行,各单位务必要认真筹划、精心准备,并于8月20日前将检查汇报材料、拟推荐准备检查单位(攸县5个、茶陵2个)上报市局法规科,联系人:谭长青;联系电话:28681837。
3、及时补漏。各单位先期排查摸底后,要有针对性地进行补漏,特别是对制度建立、上墙情况,“三项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要及时建立健全及培训补办。同时,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要督促辖区内各培训机构完善培训资料,并建立归档,确保不出任何问题。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3年8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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