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6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3-07-1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安发〔2013〕37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
六月份,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按核定企业数均按时上报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信息。按照要求,主动工作,成效显著。现将全市六月份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四大高危行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六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四大高危企业共992家,上报963家,占总数的97.08%,28家企业未报辖区安监局,占总数的2.92%。自查隐患总数1498项,整改完成1479项,整改完成率98.73%;正在整改19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27%。四大高危行业自查隐患总体完成排名情况是:第一名是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391项,完成整改391条,整改完成率为100%;第二名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453项,整改完成452项,整改完成率为99.78%;第三名是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342项,整改完成336项,整改完成率为98.25%;第四名是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312项,整改完成300项,整改完成率为96.15%。
(二)四大高危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1.煤炭行业
煤炭企业全市共109家,煤矿矿井110对,12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2.危险化学品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共227家,7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3.非煤矿山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非煤矿山企业共201家,2家企业因长期停产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4.烟花爆竹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烟花爆竹企业共452家,7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抽查企业记分情况
全市四大高危行业共抽检75家,记分35家,均记1分。按四大高危行业总体排名情况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检31家,记分13家,均记1分,18家没记分;非煤矿山企业抽检16家,记分2家,均记1分,14家没记分;煤炭企业抽检15家,记分12家,均记1分,3家没记分;烟花爆竹抽检13家,记分8家,均记1分,5家没记分。
二、工作特点
(一)工作效率高
辖区内高危企业点多、线长、面广,各单位均能按规定要求汇总上报;特别是醴陵市安监局,辖区内核定上报的高危企业达500多家,汇总企业多,信息数据量大,单位分管领导高度重视,合理分工;具体承办人认真负责,主动协调,于7月1日9时完成电子文档报送工作。云龙示范区安监局、攸县安监局分别于6月26日、6月30日完成汇总报送工作。
(二)抽检工作实
从汇总报表看,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企业抽查比例比前几个月有提升,依法依规从严实施记扣分。本月被抽查企业75家,记分35家,均记1分。荷塘区安监局辖区内核定上报高危企业共20家,本月均进行了检查;云龙示范区安监局除1家企业停产外,其余企业全部进行了检查。抽检成了普检,充分说明各县市安监局、煤炭局(办)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高度重视,工作务实,在人手少、任务重的情况下,能深入企业,帮助企业消除安全隐患。
三、存在的问题
(一)缺报企业多
1.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缺报7家。从上报报表看,攸县安监局辖区内危险化学品企业缺报7家(攸县市坪加油站、攸县永佳工业气体供应站、攸县国雄气体供应站、攸县酒钢工业气体经营部、攸县旺宁气体供应站、攸县桃水晓敏气体经营部、攸县大同桥镇国庆工业气体经营部)。
2.非煤矿山企业因长期停产缺报2家。炎陵县安监局辖区(炎陵县鑫泰采石场)和醴陵市安监局辖区(跃通采石场)各1家。
3.烟花爆竹企业缺报6家,迟报1家。醴陵市安监局辖区内缺报6家(金山鞭炮厂、茅坪引线厂、浦口出口花炮厂、浦口全红礼炮厂、永春花炮厂、亚丹出口花炮厂)。醴陵市安监局辖区内迟报1家(永顺花炮厂)
4.煤炭企业共缺报12家。攸县煤碳局缺报12家(攸县吉林桥矿业公司、青山冲煤矿、大塘冲煤矿、腾冲煤矿、爱塔煤矿、搞基域煤矿、燕山煤矿、光前煤矿、石斗下煤矿、细冲煤矿、二水合一煤矿、井下坡煤矿)。
(二)制度不健全
据报表统计,全市共抽检75家企业,检查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有6家(石峰区4家,分别是株洲市益铭漂白粉制造有限公司、湖南隆科肥业有限公司、株洲市育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株洲市兴旺化工有限公司;芦淞区2家,分别是株洲湘江涂料化工有限公司和株洲市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纠相关制度不齐全。
(三)整改不及时
5月份下发的通报中要求各单位收集、完善各辖区内高危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表,茶陵县煤炭办、荷塘区安监局、芦淞区安监局、天元区安监局、炎陵县安监局、攸县安监局、攸县煤炭局没有报送落实情况。
四、相关要求
(一)加强监督,管理要到位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主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健全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对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工作制度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确实扎实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抽查、汇总上报工作,消除缺报或不及时上报的现象,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科学统筹,抽查要到位
落实抽查制度是进一步检验企业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的有力举措,是进一步消除安全隐患的有力武器。各县市区安监、煤炭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统筹工作,合理计划,提升抽查比例,落实好抽查制度。凡缺报、迟报、上报无隐患企业,要列入重点抽查对象,发现问题要从重处罚,依法从严处理。
(三)狠抓落实,复查要到位
各单位在收集每月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报表中,对核定的辖区内高危企业报表一定要收集齐,表格内容要逐一完善,电子档和纸质材料要专柜存档。报表中存在企业数量不全、企业单位名称、填报日期、法人代表、安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未填写等情况,各单位要认真核查,并要求企业必须按规定的要求上报,市局将对各单位的落实情况跟踪通报。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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