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5月全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

发布日期:2013-06-12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株安发〔2013〕32号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

  五月份,市局相关业务部门核定并下发需上报高危企业名单。各单位认真对照检查,积极整改,成效显著。现将全市五月份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月报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四大高危行业总体情况

据统计,五月份全市核定上报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四大高危企业共1129家,上报1109家,占总数的98.23%20家企业未报辖区安监局,占总数的1.77%。自查隐患总数1440项,整改完成1418项,整改完成率98.47%;正在整改17项,占自查隐患总数1.18%5项无整改信息,分别是烟花爆竹企业2项(华泰烟花鞭炮厂药物线应当拆除,与设计图纸不符;工房防爆堤应加高加厚);危险化学品企业3项(株洲市蓝天气体有限公司消防水池漏水;株洲市宏通工业气体无电线、插座未移除;有吸烟现象),占自查隐患总数0.35%。四大高危行业自查隐患总体完成排名情况是:第一名是煤矿企业自查隐患总数491项,完成整改490条,整改完成率为99.80%;第二名是烟花爆竹企业自查隐患总数419项,整改完成415项,整改完成率为99.05%;第三名是危险化学品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80项,整改完成275项,整改完成率为98.21%;第四名是非煤矿山企业自查隐患总数250项,整改完成238项,整改完成率为95.20%

(二)四大高危行业信息月报情况

1.煤炭行业

煤炭企业全市共109家,煤矿矿井110对,3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2.危险化学品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危险化学品企业共369家,13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3.非煤矿山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非煤矿山企业共201家,2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4.烟花爆竹行业

业务科核定全市需上报烟花爆竹企业共450家,2家企业未报送辖区安监局,其余全部统计上报。

(三)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抽查企业记分、处罚情况

全市四大高危行业共抽检65家,记分35家,33家记1分,2家记6分并待处罚。按四大高危行业总体排名情况是:第一名是危险化学品企业抽检32家,记分15家,均记1分,17家没记分;第二名是烟花爆竹企业抽检14家,记分11家,均记1分,3家没记分;第三名是非煤矿山企业抽检11家,记分5家,3家记1分,2家记6分并待处罚,6家没记分;第四名是煤炭企业抽检8家,记分3家,均记1分,5家没记分。

二、工作特点

(一)工作认真有实效

对需上报的企业数县市区安监部门积极主动与市局业务科反复核实。核定需上报的企业数下发后,各单位按核定企业数基本上能按时上报。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纠、自报工作制度以来,企业生产安全水平明显提高。5月份,除煤矿发生一起事故,死亡1人外,其他行业均未发生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二)抽检数量有增加

从汇总报表看,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局(办),抽查企业数量比前两个月明显增多,依法从严实施记扣分。被抽查企业65家,33家记1分,2家记6分并待处罚。茶陵县安监局工作细,要求严,抽查实,在企业上报的隐患中查出漏报隐患,并依法记分,做出待处罚决定。

(三)汇总上报有进步

五月份,各单位均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文档和纸质材料报送。从各单位电子文档上报的时间看,前三名的单位是攸县安监局、云龙示范区安监局、炎陵县安监局,均在5月底前将辖区内企业汇总上报。

三、存在的问题

(一)缺报企业多

1.危险化学品企业共缺报13家。经核定,醴陵市危险化学品企业缺报13家(醴陵市久和堂鞭炮烟花原材料经营部、醴陵市柏森铝银粉厂、醴陵市三君化工有限公司、醴陵市海丽化玻原料经营部、醴陵市天山物资供应站、醴陵市诚兴五金化工经营部、醴陵市自力环保器材陶瓷机械经销部、醴陵市小张珊田工业气体供应点、湖南省醴陵瓷业汽车运输分公司、醴陵市马坡里加油站、醴陵市公共交通总公司珊田油库、醴陵市泗汾茂田加油点、醴陵市泉湖中心蓄电池厂)。

2.非煤矿山企业共缺报2家。天元区(株洲市天元区金龙片石场)和醴陵市(醴陵市金辉采石场)各缺报1家。

3.烟花爆竹企业共缺报2家。茶陵县缺报2家(茶陵县天喜烟花爆竹有限责任公司、湖南省茶陵县思聪出口花炮厂)

4.煤炭企业共缺报3家。攸县煤碳局缺报3家(沙洲里煤矿、大兴煤矿、栈背冲煤矿)。

(二)抽查需加强

从报表记录看,炎陵县和株洲县安监局五月份辖区内企业未组织抽查。

(三)查纠不彻底

从报表记录看,荷塘区罗江嘴石料厂,自查隐患部分未整改。还有部分企业上报报表无任何自查隐患数据。说明企业负责人对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思想不重视,自查不深入,自纠不及时,治理不彻底。

四、几点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各单位在加强自身学习贯彻落实《关于建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工作制度的通知》(株安发〔201313号)精神的同时,要督促和检查辖区内企业法人或负责人的学习和工作落实,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提高狠抓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确实扎实深入地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自报、抽查、汇总上报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要求落实到位。

(二)科学统筹,落实抽查

各县市区安监、煤炭主管部门要根据工作任务重,人手少的实际,统筹工作,合理计划,落实好抽查制度,并可结合年度计划执法一并进行。凡缺报、迟报、上报无隐患企业,要列入重点抽查对象,发现问题要从重处罚,同时要督促企业按时上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对执行不力或不执行的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要依法从严处理。

(三)提高标准,认真核查

各单位在收集企业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月报表中,有的单位未按行业分类,有的单位上报的企业数量不全、有的单位存在企业单位名称、填报日期、法人代表、安全主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未填写等情况。各单位要认真复查、核实并完善345月三个月上报的企业报表。存在上述问题的单位按月分行业核实于625日前上报市法规科。

 

    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366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