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3-04-1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各县(市、区)安监局、煤炭管理部门: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各级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的法定职责。认真抓好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是推进依法行政、依法治安,实现安全发展的重要保证,是提升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机关执行力和公信力的重要措施。近年来,市局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将其纳入了季度考核范畴。但从今年第一季度行政执法工作统计上报情况来看,各单位还存在报送数据不及时、执法分析不到位等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加强。为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市局统一制作了《2013年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计划统计表》和《2013年季度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情况统计表》,各单位每季度务必真实填写、按时上报(420日前,将县级年度计划执法企业名单报市局法规科),市局将不定期地进行检查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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