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0月份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与形势分析

发布日期:2012-11-12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201210月份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市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通过全市各级政府、职能部门以及相关企业的共同努力,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10月份事故情况

一、总体情况

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92起,同比上升87.75%;死亡6人,同比下降25%;受伤101人,同比上升102%,经济损失295.45万元,同比上升123.67%。

二、各类事故行业分布情况

1、道路交通事故53起,同比上升39.47%;死亡4人,同比下降20%;受伤93人,同比上升89.79%;经济损失7.3万元,同比上升140.13%

2、消防火灾事故37起,同比上升362.5%;死亡为零,同比持平;经济损失13.15万元,同比上升331.4%

3、煤矿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下降50%;经济损失25万元,同比下降68.75%

4、非矿山企业事故1起,同比持平;死亡1人,同比上升100%;经济损失250万元,同比上升100%

三、10月份事故地区分布情况

1、炎陵县伤亡事故4起,同期为零,同比增加4起;死亡1人,同期死亡为零,同比多死亡1人;受伤1人,同期受伤为零,同比增加1人。

2、茶陵县伤亡事故11起,同期7起,同比增加4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9人,同期受伤1人,同比增加8人。

3、攸县伤亡事故21起,同期8起,同比增加13起;死亡2人,同期死亡3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32人,同期受伤9人,同比增加23人。

4、醴陵市伤亡事故13起,同期22起,同比减少9起;死亡2人,同期死亡2人,同比持平;受伤17人,同期受伤32人,同比减少15人。

5、株洲县伤亡事故15起,同期8起,同比增加7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28人,同期受伤7人,同比增加21人。

6、荷塘区伤亡事故1起,同期1起,同比持平;死亡为零,同期为零,同比持平;受伤为零,同期受伤1人,同比减少1人。

7、石峰区伤亡事故1起,同期为零,同比增加1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为零,同比持平;受伤1人,同期为零,同比增加1人。

8、天元区伤亡事故13起,同期1起,同比增加12起;死亡为零,同期为零,同比持平;受伤为零,同期为零,同比持平。

9、芦淞区伤亡事故9起,同期2起,同比增加7起;死亡为零,同期死亡1人,同比少死亡1人;受伤为零,同期受伤为零,同比持平。

四、安全生产形势分析

(一)1-10月份全市事故总量情况

110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827起,同比上升2.6%;死亡100人,同比下降4.76%;受伤1006人,同比上升37.8%;经济损失1304.94万元,同比上升40.99%。其中建筑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伤1人;湖南有色集团湘东钨业有限公司(省属企业)较大事故1起,死亡3人。

(二)1-10月份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1-10月份,全市因事故死亡100人,省下达给我市的全年控制指标为131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9人。

(三)1-10月份县市区事故指标控制情况

攸县1-10月份因事故死亡28人,全年控制指标37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3人。

醴陵市1-10月份因事故死亡17人,全年控制指标29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7人。

石峰区1-10月份因事故死亡5人,全年控制指标6人,与进度控制指标持平。

荷塘区1-10月份因事故死亡3人,全年控制指标6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2人。

茶陵县1-10月份因事故死亡15人(不含湘东钨业较大事故),全年控制指标17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多死亡1人。

株洲县1-10月份因事故死亡9人,全年控制指标11人,与进度控制指标持平。

芦淞区1-10月份因事故死亡5人,全年控制指标6人,与进度控制指标持平。

炎陵县1-10月份因事故死亡3人,全年控制指标5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少死亡1人。

天元区1-10月份因事故死亡6人,全年控制指标6人,比进度控制指标多死亡1人。

10月份,全市总体形势平稳,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下降25%,没有发生较大以上事故。

从县市区事故指标控制情况来看,除茶陵县和天元区超进度控制指标外,其他县市区均没有超进度控制指标。11月份,党的十八大即将召开,为此,各级政府、部门要严格值班制度,加大各类事故隐患排查力度,对重点行业、重点部位要进行重点监控,确保我市特护期间不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凡在特护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且引发社会稳定问题,一律从严追责。2012年,还剩下1个多月的时间,各级各单位要根据季节特点,采取有针对性的预防措施,一是要加大烟花爆竹行业的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四季度是该行业的生产旺季,各相关县市主管部门,要及时召开相关会议,部署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一定要严防死守,重点要打非治违,各级领导要实行分片(区)负责制,各保一方平安。二是矿山企业要坚持矿领导下井带班制度,监管执法人员要从严执法,年底煤价可能会有所回升,要坚决遏制住企业只求效益,不讲安全的现象,凡不具备生产安全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关停。严防顶板事故尤其是要预防透水事故的发生,确保生产安全。三是要严格控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由于季节的变化,雨雾天较多,加上年底交通流量增大,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因此,交通行业主管部门,要从治违治超入手,严格执法,严格控制一般事故,坚决有效杜绝较大以上事故的发生,交通事故控制好坏,将直接影响全市事故指标控制目标的实现,为此一定顾全大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道路交通安全。只有通过全市各级的共同努力,才能实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逐年稳定好转的总体工作目标。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0一二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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