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监局2012上半年工作总结

发布日期:2012-11-12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今年以来,株洲市安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帮助下,紧紧围绕“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不断强化两个主体责任、落实隐患整改,深化重点行业领域“打非治违”和专项整治,把“安全生产年”活动向纵深推进,扎实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保持了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平稳的局面今年15月份,全市共发生各类事故320起,同比下降22.33%;死亡46人,同比下降16.36%;受伤460人,同比上升26.72%;经济损失561.28万元,同比下降5.53%,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在控制范围之内,没有发生重特大事故。安全生产总体形势趋于稳定发展。现将主要工作汇报如下:

(一)打非治违工作做到了坚定不移

根据有关部门统计,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导致的安全生产事故起数占总事故起数的698%,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安全生产的重点工作;我们必须采取各种有效的措施,出重拳、下狠招,严格治理,从根本扭转安全生产状况。今年以来,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株洲市2012年度“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函〔20129号)文件的总体要求,我市各级各部门深入开展“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围绕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爆物品、冶金、消防等行业,大力推进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强联合执法,深入开展治理,对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多发地区,实行重点督导、靠前监管。其中:

醴陵市投入资金150万元专项用于“打非治违”工作,并于3月份召开了全市各级各部门单位、相关企业共千余人参加的“打非治违”工作动员部署会议。组织安监、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分别对王坊镇、白兔潭镇等乡镇的烟花爆竹非法生产作坊和违法违规企业进行联合执法,彻底拆除非法生产作坊480余栋,拆除厂区内私搭乱建工棚1050余栋。强化 “打非治违”专项考核,严格兑现工作奖惩,醴陵市将“打非治违”考核结果按20%的比例纳入年终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工作考核成绩,对“打非治违”专项工作考核排名前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的奖励;对考核排名后三名的乡镇,分别给予6万元、4万元、2万元的经济处罚。对考核排名后两名的行政村支部书记按程序免职,对“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不力的乡镇主要负责人严格实行责任追究。

攸县建立了周巡查制度和采取联合打击行动,针对峦山边界非法开采打击难点,邀请江西省莲花县主管副县长以及相关部门在峦山镇召开边界非法开采专题协调会,对峦山镇打非治违进行周密布署和打击。同时加大煤矿安全监管力度,督促煤矿企业经常保持高压态势,警钟长鸣,切实抓好煤矿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特别是对黄兰矿区隐患严重的煤矿开展了执法检查,同时对煤矿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了“回头看”。

石峰区在全区5个街道集中宣传了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等的相关知识,并发放宣传资料千余份,为“打非治违”集中行动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在各街道建立了日常值班巡查机制,要求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到居委会、村和群众中去,及时掌握非法违法生产动态,对专项行动的进展情况、查处结果及时上报并进行公布,处理到位,建立好隐患排查档案。同时,设立举报信箱,公开举报电话,专人负责24小时收听举报电话,对群众的来信来访来电认真进行接待和处理,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建立工作台帐,分类进行立案查处。

合泰地区的小型锅炉安全隐患整治是今年市政府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集中行动的一个重要内容,为市政府“打非治违” 十个重点督导点之一,今年以来,市质监局与荷塘区政府联合开展了专项整治,对900多家制衣加工作坊的蒸汽设备进行了排查,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界定为中小型锅炉的有231台,其中土锅炉2台,无任何资料及铭牌、涉嫌为“三无”产品的63台。针对这些问题,市安委办对荷塘区人民政府和市质监局下发了《关于取缔合泰、月塘地区土锅炉和“三无”锅炉的函》(株安办函字[2012]7)文件,要求他们负责组织相关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所需经费、物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彻底清查并坚决取缔非法锅炉,确保隐患治理到位

“打非治违”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市安监局全方位整合力量,齐抓共管,关闭取缔了一批非法违法单位,纠正了一批违规违章行为,截止目前,全市共组织检查人16543人次,检查企业2875个,责令限期整改违法行为1455起,没收违法所得、非法生产设备2688起,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企业495家,暂扣或吊销有关许可证、职业资格企业32家,关闭非法违法企业107家,行政拘留169人,移送追究刑事责任33人,处罚罚款711.0216万元,排查一般事故隐患4891处,其中已经整改4432处,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好转,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取得了明显的效果。

(二)安全生产责任做到了重心下移

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没有安全生产责任的有效落实,便没有安全生产的一切。今年以来,市安委会紧紧抓住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和政府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主体两个重点,按照目标责任的要求,下发了《关于下达2012年度市州政府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细则分解工作任务的通知》、《关于印发2012年度安全生产考核办法的通知》(株安字〔201224号)、《关于下达2012年安全生产控制指标的通知》(株安字〔201234号)等文件,详细分解目标任务,切实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任务落到实处。同时要求各县市区政府、云龙示范区及有关部门一方面要把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落实到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部门和企业,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企业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属地管理责任。另一方面认真落实控制指标“月通报、季发布、年考核”制度,加强控制指标实施进展情况的动态监督机制,加强对重点地区和重点行业领域控制指标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类事故控制在全年考核指标以内,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通过事故控制指标层层分解和责任重心下移,进一步强化了以安全生产责任状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管理制度和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绩效排名制度,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信用挂钩联动制度和企业负责人事故任职资格终生否决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一票否决”、“一岗双责”制度和安全生产警示约谈制度及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强化了安全生产激励约束机制,形成我市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齐抓共管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开创我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新局面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三)交叉巡查做到了关口前移

为强化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效果,市安委办充分发挥安全生产联席会议制度作用,要求各级各部门主动履行监管和打击职责,加大联合执法工作力度,对事故频发、隐患突出、非法违法行为突出的乡镇和行业,抓住关键环节,实施精确打击、重点打击、有效打击,形成打击合力。切实做到关口前移、重心下移,不断强化安全基础管理,夯实安全基础。市安委办要求各级各部门进行巡查时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深入一线开展工作,重点是“三查”,即安全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督查和隐患整改复查,还要检查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城市工业灾害防治等中心工作,确保安全生产。329日上午,副市长张汉华率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和各县市区安监局长赴株洲县督查指导安全生产工作,强调当前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及“打非治违”集中行动必须在“三个要有”上下功夫、求实效。一是认识要有高度,二是落实要有深度,三是整改要有力度。市住建局、市交警支队、市国土资源局、市交通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在会上分别通报了前段时间对株洲县安全生产明察暗访的有关情况,并提出整改要求。531日,市安委会办公室召集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教育局、市质监局、市住建局、市国土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和安监局各业务科室等相关负责人召开对攸县安全生产进行 “明察暗访”工作部署会议,会后,各相关单位立即派人深入攸县进行明察暗访,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切实消除了一批安全隐患。

下半年,我们一定紧紧扣住稳定安全生产局势压倒一切的工作主线,牢牢把握严格执法和严密执法的工作主题,切实有效地开展工作:

(一)进一步严防安全事故发生

着力做好两个“强化”,即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责任落实。督促企业创建人、物、系统、制度等诸要素的安全可靠和谐统一的本质安全企业,重点做好各类设备和安全设施的维护保养,落实防雷、防汛、防火等有关安全措施,切实做好防洪、防雷电、防坍塌、防火灾工作,完善夏季和汛期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提高灾难预警与应急处置能力。               

(二)进一步严抓安全计划执法

继续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工作要求,坚持依法行政、严格计划执法,严厉打击安全生产领域的违法犯罪行为,及时有效地消除和控制事故隐患,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稳定好转。一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重点加强对配药、装药、半成品中转等危险工序的检查,严禁“超时、超量、超员、超许可范围”作业,严格按照有关标准执行高温停产制度。气温超过32℃时,A级工序停止作业;气温超过35℃时,所有有药工序停止作业。对于不服从高温停产决定的企业,一经查实,一律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二是加强对煤矿的安全监管。认真落实煤矿瓦斯防治和煤矿防治水各项措施,杜绝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开采;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基建矿井、改扩建矿井等巡查,严防非法生产。三是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督促危化企业切实加强高温时期生产环节的安全管理,加强对化学原料、产品的防潮、防爆管理。四是加强对非煤矿山的安全监管。重点加强对防排水的检查力度,防止因山洪水涌入矿井而导致的淹井安全事故。要制定有效措施,预防强降雨造成的滑坡、泥石流、塌方等自然灾害引发安全事故。要加强火工产品的管理,加强防雷管理。五是加强对人员密集场所的安全监管。对人员密集场所的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广播和照明以及火源、电源进行全面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认真落实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人员控制和疏导措施。六是要深化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要继续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从严查处交通违法;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加强源头管理,落实安全责任;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提高公众交通安全意识。七是加强对其他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管理。有关部门要积极开展对民爆器材、冶金、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和特种设备等行业和重点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加大检查力度,整改安全隐患,确保生产安全。

(三)进一步严查安全事故隐患

市安委会、市安监局将继续在全市开展安全隐患“三查”活动,即隐患排查、隐患治理督查、隐患整改跟踪复查。通过加大日常执法检查、综合督查和隐患复查力度,严格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制度,督促各级各部门加大隐患排查整治力度,尤其要加大省安委会对我市攸县、醴陵市明查暗访及市安委会对株洲县、攸县明查暗访隐患的整改,要严格按照“一处隐患、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的“五个一”制度及整改责任、措施、时限、资金和预案“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治。

(四)进一步严打非法违法生产

“打非治违”工作的责任主体是县市区人民政府及乡镇人民政府,下半年,以对株洲县、攸县明察暗访为契机,继续扩大煤矿、非煤矿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城市工业灾害防治、民用爆炸物品、冶金、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电力等非法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做到严查、严打、严治,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取缔一起,防范事故发生,突出抓一批重点,认真开展一系列联合执法行动,彻底整治一批重点安全隐患,确保全市安全稳定。

(五)进一步严治城市工业灾害

下半年继续按照《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城市工业灾害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政办发201157号)的要求,在上半年制定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的基础上。一方面全面排查治理。结合“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组织开展打击城市非法违法和违规违章行为专项行动和城市工业危险源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行动,全面排查城市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安全隐患,逐一落实治理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方案,确保治理到位。另一方面严格考核考评。按照月通报、季讲评、年度考核的要求。对不认真履职、防治不力、失职渎职导致发生城市工业灾害事故的,依法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责任。

(六)进一步严惩违法违纪行为

以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主要抓手,开展专项督查,严格实行“月通报、季讲评、年考核”制度,努力提高安全生产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纠正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及“谁主管、谁负责”和“四不放过”的原则,加大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的追究力度,严惩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对工作不力、作风不实导致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地区、单位和领导,严格追究责任,严罚严惩,绝不手软,绝不留情。真正做到有责必究,有过必罚,触犯刑律者,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按照周强书记和徐守盛省长的要求,凡是工作不尽职、不落实、不到位,即使不出事故也要问责。

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性的艰巨工作,必须标本兼治,常抓不懈。我们将坚定不移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认真抓好全市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为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提供安全服务和安全保障,为实现幸福株洲、平安株洲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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