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乡镇(街道)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培训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06-04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为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全面提升基层安全生产监管水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进乡镇(街道)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根据《国家安监总局发布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十二五”规划》中“到2015年,将全国市(地县市乡镇)级政府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干部轮训一遍”的要求,结合《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文件关于“切实履行政府及有关部门安全培训监管和安全监管监察人员培训职责”规定,以及《湖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湘政办发〔2009〕7号)文件精神,按照2014全省“安全生产月”活动安排,特委托株洲煤田地质技工学校组织乡镇(街道)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培训班,具体安排如下:
一、培训时间
2014年6月19至20日。
二、培训地点
株洲市华地宾馆。
三、培训对象
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
四、培训经费
不收取培训及其他费用
五、培训要求
1、各县(市、区)安监局要及时与当地组织部门联系,确保参培人员按时参加学习,并于6月13日前将《株洲市乡镇(街道)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培训报名表》(见附件)发电子邮件至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联系人:肖琼(18073362969),邮箱:79353362@qq.com。
2、县市参培人员于6月18日下午到株洲市华地宾馆(株洲市新华西路378号)报到并领取培训资料。城市四区及云龙示范区参培人员6月19日上午9:00前至华地宾馆报到。
附:
《株洲市乡镇(街道)政府分管安全生产领导培训报名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4年6月2日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