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12-09-19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我单位于2012年09月19日发布公开招聘人员公告,现已完成报名和资格初审工作,实际合格报名人数不符合招聘公告中确定的最低开考比例为1:5的要求。鉴于单位工作实际需要,经研究并报主管部门同意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新备案,我单位决定适当延长报名时间,具备招聘条件的人员,可按原招聘公告的办法继续报名,现场报名时间延长至2012年10月17日。
特此公告。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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