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监局关于从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开引进 优秀专业人才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12-09-18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为建立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选人用人机制,根据《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的要求。贯彻执行市委、市政府从国有大中型企业引进优秀专业人才进机关事业单位的精神,结合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实际,面向株洲市辖区国有大中型企业公开招聘优秀专业人才。招聘方案如下:

 一、招聘岗位与人数

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队员1名(全额拨款事业编制)。

二、招聘方式

公开引进。

三、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服从组织安排。

2)株洲市辖区大中型国有企业管理人员及专业技术人员。

3)男性,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岁,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含大学本科)安全工程管理专业学历。

4)具有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三年以上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验。

四、招聘程序

1、发布招聘公告

通过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株洲市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工作网发布招聘公告。

2、报名及资格审查

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报名时间:2012925-927日,上午830-1150,下午1530-1750

报名地点: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四楼406(天元区黄河北路276号,咨询电话:28681848

报名要求: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持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职称证、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工作证明、获奖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填写《株洲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

资格审查

市安监局办公室对应聘者报名条件进行初审,对其所提交的原始证件进行审验。

五、考试程序

此次公开招聘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综合考核方式,笔试和面试由市安监局组织实施。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得小于5:1,未达到比例,报经市人社局同意后决定是否降低开考比例。

(一)笔试。内容主要是与此次招聘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

(二)面试。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拟录取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主要考察应试者的综合素质和专业能力。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

(三)体检。面试结束后,按报考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相同的,按折算后笔试成绩高的确定。体检统一在指定专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四)考核和资格复审。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核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等情况,并对考核对象的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公示。根据体检和考核结果,确定拟录聘名单,经市人社局进行资格复审后,对拟聘人员在规定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

(六)录聘。公示期满无异议后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者按相关程序办理录聘手续。试用期满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六、其他事项

(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二)未尽事宜,由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解释

监督电话: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28681083市安监局纪检监察室:28681839

 

 

                          一二年九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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