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关于袁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0-03-10信息来源:
中共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关于袁意等同志任职的通知
各县(市)区应急管理局、局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关于印发<株洲市应急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株办〔2019〕62号)核定的内设机构和科级干部职数,经局党组研究决定:
袁意同志任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
皮峰同志任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科副科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四级主任科员职级;
蒋东甫同志任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支队长(试用期一年)。
中共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组
2020年3月10日
抄送: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办公室 2020年3月10日印发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