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发布日期:2011-09-14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事项名称

高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认定

子项名称

 

事项编号

430200755836949A20100

子项编号

 

办件类型

□转报件    ■承诺件    □即办件   

是否转报上级机关

□是   ■否

转报单位

 

是否前置审批

□是   ■否

前置审批单位

 

是否联合审批

□是   ■否

联合单位

 

是否包含特别程序

□是   ■否

特别程序

□听证  □招标  □拍卖  □检验  □检测  □检疫  □鉴定  □专家评审  □其它

项目类型

■行政许可  □非行政许可  □其它办事服务事项

许可对象

法人和公民 

许可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

是否收费

不收费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许可数量

无限制   有限制,限制数量  

法定期限

20个工作日

承诺期限

10个工作日

许可条件

须经安全资格培训并考核合格

许可程序

一、受理

(一)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权限:

按照许可的法定条件、标准,查验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事项是否属于本行政机关的职权范围,许可申请是否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提出,申请人是否具有申请资格;决定是否受理。同时,根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区别不同情况,分别作出相应处理:

1、申请事项不属于本局职权范围内的,应当即时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人向有关机关申请。

2、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

3、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应当当场或在1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要求,或者申请人依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自收到申请材料或者补正材料之日起为受理。

5、填写受理通知书,并移交工程通信股。

(三)时限:即时

二、审查

(一)初审

1、岗位责任人:政策法规科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内容进行合法性、真实性审查;

2)对不符合条件的,说明不予办理的意见及理由,退回窗口工作人员;对符合条件的,政策法规科负责人签出初审意见,由初审人交局分管负责人复审。

3、时限:5个工作日

(二)复审

1、岗位责任人:局分管负责人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和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初审意见进行复审;

2)按照标准审核所提供的材料的真实性,查验初审人员审核意见,对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同意的书面审核意见,报局主管领导决定;对不符合许可条件的,提出不同意的书面意见及理由,与申报材料一并退回初审人员。

3、时限:2个工作日

 

三、决定

1、岗位责任人:局主管领导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按照许可条件及标准对申办材料及实地核查报告进行审定;

2)对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同意的意见;对不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签署不予许可的意见及理由。

3、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结告知

1、岗位责任人:市政务服务中心安监局窗口工作人员

2、岗位职责及权限:

1)公示审定结果,如无异议,及时、准确告知申请人办理结果;

2)对准予行政许可的,发放《安全管理资格证》

3)对不予行政许可的,制作并送达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说明理由,并将申请材料一并退还申请人,同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4)按要求将文字材料归档。

3、时限:1个工作日  

监督部门及投诉电话

局监察室 0731-28681848  市行政效能投诉室 0731-28680810

窗口地点

株洲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黄河南路500号)

交通到达线路

2212845路公交车黄河路口站,下车后沿黄河南路南行约50

工作时间

办公时间:每周一至每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

 

业务咨询电话

0731-28681837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袁鸣0731-28680833

单位网址

http://www.zzsafety.gov.cn/

办理环节信息

办理环节

办理时限

进行特别程序

执行人

所在部门

  

 

  即时 个工作日

□是   ■否

袁鸣

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主任科员

 

  5 个工作日

□是   ■否

罗冬林

政策法规科

副调研员(兼科长)

 

  2 个工作日

□是   ■否

刘元

 

工会主席

 

  2 个工作日

□是   ■否

刘永

 

副局长

办结告知

  1 个工作日

□是   ■否

袁鸣

政务中心安监局窗口

主任科员

提交材料信息

  

材料名称

材料类型(表格/证照/文件/其它)

  

1

安全资格证申请表

表格类

1

2

考试考核合格证明

其它

1

3

个人身份证复印件

其它

1

4

彩色2寸照片

 

2

 

 

 

 

是否已有业务软件处理本事项

□是       ■否

审批流程图

附图

                         

负责人(签字):     裴晋平               填报人(签字):   张立强                     联系电话:0731-28681830

填表说明:

 

1、表内有“□”的栏目, 选定项请用“■”标示。

2、填写事项的基本信息,如果事项包含多个子项,需要对所有子项逐一填写事项信息。

3、如事项涉及转报上级机关、前置审批、联合审批等环节,须填写具体的转报、前置及联合审批单位,并提供详细的审批流程图。

4、办理环节信息以受理、初审、复审、决定、办结告知五个环节为基础。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删减,涉及特别程序的环节需要注明。

5、办理环节时限以承诺时限为依据,由各单位科学、合理分配。

6、材料信息中涉及申请人或申请单位需要填写的表格,请报送表格的纸质文档和电子文档,提供申请人或申请单位下载使用。

7、此附件可自行打印或增、减行。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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