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发布日期:2018-08-03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的正处级行政机关,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组织起草安全生产规范性文件;拟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市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市安监局下设办公室、职业安全健康监督管理科、非煤矿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煤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科、政策法规科、工贸企业安全监督管理科、协调科及纪检监察室一个二级机构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支队、煤矿关闭退出办公室和烟花爆竹关闭退出办公室。2017年年末实有人数为53人,其中在职38人,退休人员12人,提前退休3人,在职38人中,行政编制的政府机关人员29人,事业编制人员7人,工勤编制2人。

 

第二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收入总计1243.67万元,上年度实际收入1137.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6.44万元,增加了9.36%

单位本年度支出总计1243.67万元,上年度实际支出1137.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6.64万元,增加了9.38%

二、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收入总计1243.6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1243.67万元,占100%;其他收入无。

1、基本支出934.75万元,75.16%。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4.49万元、行政运行支出793.6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0万元;

2、项目支出308.92万元,24.84%其中:工业和信息产业监管1.25万元、安全生产监管支出282.4万元、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25.27万元。

三、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发生各项支出1243.6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49万元,占5.9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0万元,占5.36%;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102.58万元,占88.66%

四、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收入总计1243.67万元,上年度实际收入1137.2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6.44万元,增加了9.36%

单位本年度支出总计1243.67万元,上年度实际支出1137.03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06.64万元,增加了9.38%

五、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67万元,同比增长9.38%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67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934.75万元,75.16%项目支出308.92万元,24.84%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财政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34.75万元,较年初预算
719.5万元,增加215.25万元;项目支出308.9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120万元,增加188.92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有差异的原因是按实际工作需求追加了预算。

六、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单位本年度基本支出934.75万元,上年度实际支出808.92万元,比上年度增加125.83万元。其中: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74.49万元,占7.97%、行政运行支出793.66万元,占84.9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6.60万元,占7.12%

七、关于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2017公共预算财政预算拨款支出37.58万元,实际总支出28.35万元,与预算相比下降9.2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预算支出18.58万元,决算实际支出11.43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7.15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17万元,决算实际支出16.92万元。与预算相比减少0.0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经费预算支出2万元,实际2017年无支出。

“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28.35万元,与上年相比下降21.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支出11.43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9.72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6.92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11.44万元。我局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努力降低运行成本,三公经费逐年减少。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我局2017年无因公出国出(境)费用;没有购置新的公务用车,车辆保有量3量;公务接待80批次,1200余人。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69.37万元,比2016年增加31.98万元,增长11.87%。主要原因是:2017年我局增加了烟花关闭退出办公室、煤矿关闭退出办公室、清水塘关闭退出小组,因此增加了劳务费、差旅费和其他交通费用等费用的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0.6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73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9.87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截至2017 12 31 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通勤车1辆、应急救援用车1 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1 辆。

(四)2017年我局无重点项目预算。

(五)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2017年,我市安全生产保持了总体平稳态势。全市共发生各类生产经营性安全事故153起,同比下降34.6%,死亡89人,同比上升4.7%。非煤矿山和烟花爆竹行业零事故,危化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均下降50%,工贸行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分别下降25%50%

1、落实监管责任,加强安全目标管理。由市安监局牵头起草,市委市政府下发了《株洲市委市政府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清单》《株洲市市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株洲市生产经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清单》,照单履职、照单监管、照单审计、照单追责。

2、严格执法监管,强化隐患排查治理。一方面是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继续完善。在全市四大高危行业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改月报工作,2017年自查隐患总数15392项,整改完成15143项。排查重大事故隐患1679个,整改销号1205个。另一方面是网格化实名打非工作全面推进。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公检法刑事司法全程联动、快速打击的打非工作机制,2017年共关闭取缔企业213家,追究刑事责任60人。

3、坚守安全红线,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一是以普法培训促提升。2017年,全市累计完成“三项岗位”从业人员及农民工安全生产培训68992人次,通过按下落实企业主责任这个开关,点亮落实企业主体责任这盏灯。二是以整顿关停促提升。2017年全市退出关闭烟花爆竹生产企业114家,退出关闭煤矿企业3家,清水塘老工业区危化企业搬迁改造取得阶段性成果,通过关停退出实现了高风险产业向安全型产业转变。三是以科技兴安促提升。全市205家爆竹生产企业涉药工序100%实现机械化生产,改造生产线355条。中洲烟花醴陵金利来礼花弹厂研发了全国第一条组合烟花自动化生产线。爆竹自动化生产被列为国家级试点。

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强化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以《株洲市财政资金支付管理暂行办法》为准绳,同时结合部门实际制定了《机关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省、市财务管理法律法规,本着勤俭节约原则,管理好用好每笔资金。杜绝违规违法事件的发生。财务活动接受审计、财政、纪检监察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部分  联系方式

以上信息由办公室负责接受公众询问,接洽人,桂语遥;联系电话,0733-28689280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附件1:株洲市安监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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