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株洲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清水塘搬迁企业执法工作经费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8-04-05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
为全面推进国务院《关于推进城区老工业区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省委省政府《关于支持清水塘老工业整体搬迁改造的通知》、市委市政府《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7年工作方案》和市指挥部《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2018年工作方案》等文件精神落实,实现“三年大见成效”的工作目标,全面控制和减少清水塘老工业区企业安全生产风险隐患,按照市委市政府清水塘老工业搬迁改造项目建设要求,我局成立了清水塘搬迁改造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工作组,负责对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执法情况、以及搬迁改造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开展综合督查和专项执法检查。
因清水塘老工业整体搬迁改造企业多,安全生产基础比较薄弱、情况复杂,目前市安监局只有1台执法车辆,加上人员编制紧张,难以保障繁重的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任务,更无法满足清水塘搬迁改造企业安全生产督查和执法工作需要。为确保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工作顺利推进,特请求市政府同意我局租用执法车1台、安排清水塘老工业区搬迁改造执法督查专项工作经费。预计全年用于安全生产执法督查购买专家服务10万元,租用车辆费用10万元,共需资金20万元,在2018年株洲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列支。
当否,请批示。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8年4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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