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解决项目经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6-05-13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6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安排,根据安委[2012]10号、湘安[2014]1号、株财发[2014]40号文件规定,请求从全市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给予拨付安排全市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经费项目经费伍拾壹万元整(510000.00)。(具体项目和经费如下):
一、安委会成员单位培训费 60000.00元
二、宣传月活动经费(含应急演练)150000.00元
1、应急演练 60000元
2、咨询日活动 40000元
3、宣传资料印刷 50000元
三、2016年安全生产宣传费 300000.00元
4、报社开设专栏、专编 200000.00元
5、电视台开设专栏 80000.00元
6、开通微信、微博及维护 20000.00元
妥否,请批示!
附:1、安委[2012]10号、湘安[2014]1号、株财发[2014]40号文件
2、安委会成员单位培训费使用方案、湘安[2016]8号
3、宣传月活动活动方案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5月6日
(联系人:唐辉平 联系电话:18073332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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