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解决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的请示

发布日期:2016-04-12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根据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安全生产季度和年度考核先进单位奖励资金分配方案的请示》(株安办[2015]5号)规定,对2015年度赋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政府和部门进行考核需年度考核奖励金1050000.00元。

妥否,请批示

附: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奖励金明细表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6年4月7日

(联系人:唐辉平  联系电话:18073332933)

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

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奖励标准

 

1、        县市区及市安全生产综合监督部门10个

醴陵市攸县、茶陵县、荷塘区、天元区、石峰区

株洲县、炎陵县芦淞区、云龙示范区

 50000元/个×10=500000元

 

2、        市安委会成员单位 23

市监察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委、市安监局、市公安局、市统计局、市水务局、市质监局、市商务局和粮食局、市卫健委、市消防支队、市住建局、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市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林业局、市房产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市国资委、市环保局。

 10000元/个×23=230000

 

3、先进乡镇街道25个

醴陵市阳三石街道、白兔潭镇、李畋镇、沈潭镇、泗汾镇;攸县江桥街道、鸾山镇、黄丰桥镇、新市镇、石羊塘镇;茶陵县火田镇、秩塘镇、腰潞镇;天元区三门镇、雷打石镇;石峰区响石岭街道;荷塘区宋家桥街道、月塘街道;株洲县龙船镇、龙门镇;炎陵县沔渡镇、龙溪乡;芦淞区庆云街道、龙泉街道;云龙示范区学林街道(原龙头铺镇)。

10000元/个×25=250000

 

4、安全生产示范乡镇7个

  炎陵县策源乡,株洲县龙潭镇(原砖桥乡),醴陵市

白兔潭镇、李畋镇(原南桥镇和富里镇),茶陵县

坑乡、舲舫乡,攸县江桥街道。

  10000元/个×7=70000

 

   合计:10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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