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解决会务费和年度考核奖励经费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5-04-03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洲市人民政府:
根据2015年部门预算项目资金的安排,请求从安全生产专项资金中解决会议费和大会通报的2014目标考核先进单位奖励资金捌拾陆万玖仟元整(¥869000.00),(具体项目和经费如下):
一、根据株会[2015]3号文件,举办全市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和突发事件处置专题研究班,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全市安全生产工作,需会议费贰拾叁万元整(¥230000.00)。
二、根据株政办发[2005]6号规定,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通报了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需对考核为先进县(市)、区和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排年度考核奖金陆拾万零玖仟元整(¥609000.00)。
三、根据株安煤发[2015]13号,召开全市煤炭工作会议,安排部署2015年全市煤炭工作,需会议费叁万元整(¥30000.00).
妥否,请批示
附:1、2015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经费明细、株会[2015]3号文件
2、2015年度全市煤炭工作会议会务费明细、[2015]13号文件
3、全市安全生产责任目标管理考核奖励金明细表、中共株洲市委办公室株洲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4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结果的通报、株政办发[2005]6号文件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5年4月3日
责任编辑:数据导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