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安全生产法,应急人有话说!
发布日期:2021-08-21信息来源:
用好安全生产法,应急人有话说!
今年9月1日,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正式施行。如何更好学好、用好、宣传好这部法律,部分应急人有话说。
用好利剑 严抓执法(■朱凯) 此次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领域“屡禁不止、屡罚不改”的问题作出一系列有针对性的规定,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比如,新设按日连续处罚制度。以往,笔者在企业开展安全执法时,一旦涉及行政处罚,总觉得力度不足、处罚“轻飘飘”。笔者认为,一个很大的原因就是原有的法律法规处罚力度不够大,高压线不通电就不能成为让人敬畏的“红线”和“底线”。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加入许多处罚的硬措施和手段,让我们这些执法人员有了信心和底气。 前不久,“危险作业罪”刚刚入刑时,媒体及时公布了几起典型处罚案例,笔者整理后印成宣传单,每次入企检查都给企业发几张,顺便宣讲一下。别看只有一页纸,却对企业主形成强大震慑。对于很多企业主而言,宁可多挨些罚款,也不想多蹲一天牢。如今,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也有了处罚硬措施,如果再能及时跟进发布一批典型案例,相信企业主也会心生敬畏,主动遵章守法。 抓紧行动 学法普法(■彦俊) 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将于今年9月1日正式施行,近期各地都在组织开展学习、培训与宣传活动。然而,笔者发现,有的地方学习主动性、积极性不够,只有部署、不见行动;有的地方貌似热闹的背后,也存在针对性不够、实效性不强、覆盖面不足等问题。在“辞旧迎新”的关键节点上,作为一名应急人,我们应带着强烈的使命感,争做遵法学法普法模范,为今后的安全生产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我要学法”,增强主动性与紧迫感。不学法焉知法,我不学谁来替?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及一切生产经营主体,都要从“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出发,把自觉学好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作为当下的第一课、必修课。不可有“等靠拖”的思想,把上级未部署、下属无需求当借口,而要抓紧行动起来,认真学习起来。 “推动各方学”,增强普及性、扩大覆盖面。各级党委政府、行业部门,不仅要自己学深悟透,还要推动下级党委政府和部门学。应急管理部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利用安委会这一平台,加强考核,推动各相关部门实实在在开展学习。行业部门要担起责任,加大普法力度,真正使听者内心有震动、回去有行动,从而从根本上树立对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的敬畏之心。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 责任编辑:虞政 中国应急管理报 新媒体中心 编辑:张维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