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一般生产安全事故查处挂牌督办通知书
发布日期:2017-04-14信息来源:株洲市安监局
株安办发〔2017〕15号
醴陵市人民政府:
根据《关于办理市长批示件的交办函》(株政督〔2017〕35号)的要求,株洲市安委办决定对你市“4·13”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请你市依照《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抓紧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研究提出处理意见。按照有关规定,事故调查报告(初稿)报市安委办审核后,请你市按照有关规定批复结案,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事故调查报告和事故处理决定落实情况要及时报株洲市安委办备案。
联系人:罗营尧 ;联系电话:286818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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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洲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7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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