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坚决 两确保|打好安全生产翻身仗(28)
发布日期:2023-09-04信息来源:
部门动态
市森防办主任、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刘文清近日率市森防办工作组在石峰区井龙街道和九郎山调研森林防灭火工作,通报了当前森林防灭火形势,肯定了当前所做的工作。通过工作交流和实地查看,对下一步森林防灭火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市资规局8月25日左右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市水利局、水环所专家赴攸县,针对燃气、烟花爆竹、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整治和整改落实情况开展暗访督查。本次共现场检查单位12个,发现问题隐患12个。
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刘伟8月28日组织召开生活垃圾运输车辆管理工作研究部署会,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规范、加强作业车辆管理,消除车辆交通安全隐患。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付访华8月28日组织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一把手”约谈会。会上局安委办对上半年安全生产“隐患清零”等各项重点工作考核情况进行了分析汇报,本次约谈中,考核排名靠后的业务科室针对本领域相关工作进行了表态发言。8月29日,为持续巩固铁路沿线隐患集中整治成果,全面启动铁路沿线“立标打样”环境优化创建工作,株洲市整治办组织举办全市铁路沿线安全环境治理重点工作宣贯培训会。
县市区动态
芦淞区安委办8月25日印发《关于做好中元节期间烟花爆竹“打非治违”工作的提醒函》,严厉打击烟花爆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同日,区微信公众号“芦淞发布”通报一起党员干部酒后驾车典型案例。
茶陵县湖口镇8月28日组织镇村干部、辖区交警分组在各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敲门行动”。行动中,镇村干部和交警挨家挨户上门向老百姓宣讲道路交通安全规定,老百姓对“敲门行动”频频点赞,均自愿签订《两车、行人交通安全承诺书》。8月29日,县交警大队联合县校车办对全县校车进行安全大检查,进一步加强茶陵县校车安全运行管理,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拧紧校车出行“安全阀”。
醴陵市安委办8月24日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烟花爆竹高温季节复工复产工作的通知。近日,市交警大队为进一步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将联合有关部门开展“警保联动、幸‘盔’有你”安全头盔免费领取活动。
渌口区应急管理局8月29日组织召开渌口区行政执法和执法案卷讲评工作培训会。8月30日,区商务局通报了湖南富兴源石油有限公司砖桥加油站存在的隐患问题,为尽快落实《关于对市安委办暗访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交办函》,要求本周内及时前往该加油站开展安全生产工作检查督导工作。
石峰区(经开区)企业服务局、质安站,石峰区应急局,石峰区市场监管局,市特种设备检验所8月28日就石峰区金茂悦楼盘装修施工中出现的特种设备事故进行调查。8月29日,学林街道联合区住建局对辖区内香江小学开展燃气安全检查“回头看”,发现该食堂未安装熄火保护装置,执法人员当即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责令立行立改。
【曝光台】
近日,炎陵县消防救援大队在对“忆往昔微醺清吧”进行消防检查时,发现该场所内包厢采用大量可燃物品装饰,且燃烧性能达不到B1级,不符合《建筑防火通用规范》(GB55037-2022)第6.5.5条第2款的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依法对场所内存在隐患的包厢进行临时查封。在查封现场,大队消防监督员向当事人告知了实施查封的理由、依据及其在查封期间依法享有的权利义务,强调了火灾隐患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并督促场所负责人在查封规定的期限内完成隐患整改工作。
近日,石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特种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中,发现某叉车公司有1台未经检验的叉车正在使用。经初步审查,当事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执法人员依法发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指令书》,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该叉车,并立案处理。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一审:邓莉严
二审:余敦敏
三审:曹文武
来源:市安委办
责任编辑: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