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委委员、副局长 刘永
发布日期:2022-09-07信息来源:株洲市政府
领导姓名:刘永
职务:党委委员、副局长、市安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工作分工:
分管行业综合监督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工作;负责联系指导、协调督促市经信委、市林业局、市科技局、市商务和粮食局、市旅游局、市教育局的安全生产工作。
刘永,男,1973年5月出生,湖南攸县人,1996年7月参加工作,1998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研究生学历。1996.08-1997.08 株洲市南区劳动就业管理处干部;1997.08-2001.01 株洲市芦淞区委组织部干部(期间:1999.08-2001.12 中央党校函授学院法律专业本科学习);2001.01-2002.07 株洲市芦淞区委党校副校长; 2002.07-2004.02 株洲市芦淞区委宣传部副部长;2004.02-2006.10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工委委员、副书记 、主任;2006.10-2010.01 株洲市芦淞区董家塅街道工委委员、书记;2010.01-2020年12 株洲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20.12-至今 株洲市应急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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