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日期:2022-04-25信息来源: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张兴凯

近期,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统筹发展和安全,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高度警觉,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决不能麻痹大意、掉以轻心。
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梳理安全生产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等,分析新时代对政府工作的要求,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可以从理清安全生产工作业务流程、健全覆盖全工作领域安全生产职责体系、抓好全工作过程安全生产责任落地落实等方面入手,从而确保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全链条有效运行。

把握核心 明确方向

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第二条把安全生产法等法律对地方各级政府要求的核心内容进行提炼,明确规定具体人、具体事和具体要求,不仅规定责任核心内容,还对由谁承担、应做什么、怎么做等作出规定。
根据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第二条,有以下几个方面需要特别注意。
一是地方各级政府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组织制定并落实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所有政府领导干部都要有“两个清单”,既包括政府主要负责人,也包括政府其他领导。“职责清单”应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各领域、各环节安全生产工作,涉及安全风险的预防与控制、监测与预警以及紧急情况的应急与处置、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两个清单”实行闭环管理,强化职责要“清”、任务列“单”、工作按“时”。
二是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根据地方党委会议要求,及时组织政府领导班子及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列出问题清单,提出有效解决办法,按“两个清单”把工作压实到人,排定任务完成时限。
三是政府其他领导要切实抓好分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三管三必须”要求,认真履行“两个清单”,把安全生产工作和要求贯穿业务工作全过程。
四是各级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安委会实体化运行不是一句空话,而是要有“实体职责”“实际工作”。同时,组织定期研判重大安全风险、定期与非定期组织排查重大安全隐患是各级安委会重要工作之一,协调跨区域跨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是其应尽职责。

敢于担当 求真务实

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需要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必须学懂悟透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胸怀“国之大者”,求真务实、脚踏实地开展工作。
要正确树立“四观”,自觉扛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政绩观,深刻认识到履行“两个清单”是新时代的要求,是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领导干部的应尽之责,主动参与“两个清单”制定,积极履行“两个清单”,自觉落实闭环管理,主动接受监督检查。
要基于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规定的职责,制定“职责清单”。涉及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法律法规众多,如果不认真梳理评估分析,制定“职责清单”时难免会出现疏漏。经研究5000多起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报告得出,很多地方政府、部门及其人员会被追责,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被追责对象不了解、不理解所在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因此,应在对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梳理分析、开展安全生产职责评估的基础上,制定科学、实用、接地气的“职责清单”。主要工作包括梳理分析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文件,开展安全生产职责评估,形成安全生产职责体系,确保地方政府领导职责与分管工作形成映射,制定岗位“职责清单”,填补“职责清单”空白,形成“职责清单”体系等。
要综合考虑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结合本岗位工作制定政府领导干部安全生产“年度任务清单”。地方各级政府领导干部要负责的工作千头万绪,每方面工作都很重要,排定“年度任务清单”不能顾此失彼,只有统筹安排,契合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才能合理安排本岗位安全生产任务。如,年度安全生产任务有哪些?任务落地以哪个部门为主、哪些部门配合?完成任务需要协调解决哪些问题?如何激发相关部门和人员积极性,等等。对于这些问题,“年度任务清单”制定者在制定前要心中有数,分配任务时要让接受任务的政府领导干部无怨气、有信心,政府领导干部接受清单中的任务要心中有底,执行起来要心气顺、干劲足。
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落实党委会议的要求,严格执行“两个清单”。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带头不折不扣执行“两个清单”,自觉接受闭环监督检查;要胸怀“国之大者”,主动承担安全生产任务、负起安全生产责任;要善于做调查研究,善于倾听,善于发现突出问题,善于解决突出问题;要创造利于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便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条件,支持其他领导干部完成清单中的任务;要以身示范主动站在安全生产工作最前沿,接受最难任务。

突出重点 统筹协调

《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实施以来,各地积极探索实践,形成很多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的好做法、好经验。各地可以相互学习借鉴、取长补短。
很多省、市、县、乡印发清单,有的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的形式印发,有的以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和政府班子成员安全生产重点工作任务清单的形式印发。例如,北京市印发《北京市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明确市、区党委和政府领导班子成员,乡镇(街道)党(工)委和政府(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职责,以及考核考察、表彰奖励、责任追究等事项。广东省安委会印发《广东省市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清单》,明确市、县政府主要负责人10项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市、县政府常务副职25项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以及市、县政府其他副职16项安全生产重点职责工作。
针对“两个清单”,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职责清单”和“年度任务清单”不能混淆,前者是安全生产职责,即政府领导干部在本岗位应尽的安全生产责任,后者是年度安全生产任务,即政府领导干部在本岗位、本年度应承担并完成的安全生产工作;二是“职责清单”主要依据安全生产法、《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政府领导工作分工等制定;三是“年度任务清单”具有时间特征,任务应具体,理论上印发时间应在执行时间之前,即上一年末印发下一年度任务清单,或者年初印发本年度任务清单;四是原则上“两个清单”由本级政府制定、本级政府办公室印发;五是要形成“职责清单”体系,实现对安全生产各方面、全过程和各政府业务流程全覆盖。
在安委会实体化运行方面,一些地方不仅开展探索实践,还进行体制创新,取得很好成效。针对安委会实体化运行,应注意以下方面:一是安全生产十五条措施明确各级安委会要创造条件实体化运行,应注意实体化运行与运行实体的区别;二是实施实体化运行涉及安委会定位调整和功能加强,在安委会下设专委会是有效组织保障;三是实施实体化运行应争取同级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支持,充分调动政府部门的积极性;四是建立“双重预防机制”是实体化运行的重要工作之一,应组织多方力量包括专家,定期进行重大安全风险分析研判、排查重大安全隐患、督导安全生产突出问题解决。(作者系全国政协常委、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主任)

●来源:《中国应急管理报》2022年4月25日二版 原标题《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安全生产责任》 责任编辑:罗地生

●编辑:董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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